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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干警”“十佳执行案件”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在蓉举行

2019年05月08日  点击:[]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王波 摄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王波 摄

人民网成都5月7日电 (王波)5月7日,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干警”“十佳执行案件”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会议通报表扬了四川省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干警”“十佳执行案件”。

2018年11月27日,经省法院党组同意,执行局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干警”“十佳执行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省法院启动“双十佳”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报送积极奉献、勤勉敬业的执行干警37人,报送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执行效果好的执行案件63件。22名执行干警进入网络投票和现场评审环节,22件执行案件进入现场评审程序。

根据评选方案,“十佳执行干警”采用“网络投票+现场评审”的方式评选出拟表彰人员,网络投票占比40%,现场评审占比60%;“十佳执行案件”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评选出拟表彰案件,最终选出“十佳执行干警”“十佳执行案件”。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省法院印发通报,表彰越西县人民法院吉俄子哈、合江县人民法院刘启海、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王雪梅、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峰、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侯倩、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任凌云、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曾梅、石棉县人民法院邓显波、通江县人民法院赵江10名同志为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干警”;表彰射洪县人民法院办理的失信被执行人杨某某被限制出境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新府房产公司申请执行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办理的四川某劳务公司申请执行劳务合同纠纷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励晓健申请执行计算机权属侵权案,江安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执结博大物流公司执行转破产系列案,理县人民法院办理的谢某等二十人申请附带民事赔偿案,南江县人民法院办理的南江小型水库管理局申请承包合同案,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办理的古某等243人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案,崇州市人民法院办理的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执行居住房屋案,南部县人民法院办理的南部中学申请执行排除妨害纠纷案10件案件为全省法院“十佳执行案件”。

据介绍, “十佳执行干警”中,男干警6人、女干警4人,既有成都、绵阳、泸州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也有凉山、巴中、雅安等民族落后地区的;中级法院2人、基层法院8人,充分反映基层法院承担巨大压力、办理大量案件的艰辛;员额法官9人、辅助人员1人,客观体现出员额法官主导下的团队化办案模式效果。

“十佳执行案件”中,有失信惩戒的典型案件、有党政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典型案件、有执行转破产的典型案件、有善意执行体现人文关怀的典型案件、有涉稳定涉民生的典型案件,件件是精品、案案是佳作,充分体现全省法院执行干警的能力水平和责任担当,充分反映评选活动好中选优、优中择精的初衷理念。

值得一提的是,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曾梅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最强执行干警”(全国共10名),崇州市人民法院办理的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执行居住房屋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2018年十大执行案件”。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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