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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意见

2011年09月12日  点击:[]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党校 教育部 总政治部

关于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教育部、总政治部决定有计划地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的研修。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重要意义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创新的重要基础,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重要作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担负着帮助大学生掌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增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能力的重要职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师是学科的建设者和课程的实施者,是教学科研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也是校园文化的营造者和建设者,提高他们的素质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对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至关重要。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是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充分体现在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中的需要,是提高哲学社会科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的需要,是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用优秀文化培育大学生的需要,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理论队伍的需要,是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落实党管人才、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精神,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学风优良,适应新时期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努力培养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理论联系实际、学贯中西、勇于创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

三、组织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对象和总体安排

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是一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工作。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进行一次系统轮训。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有效做法,使之逐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组织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研修对象

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系主任(所长)、教研室主任

军队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系(室)主任(所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领导,地方社会科学院院、所领导

(二)研修内容和形式

1、学习原著和文件。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

2、专题报告。听取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的专题报告,了解和把握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当前形势。

3、专题研讨。结合实际,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深入开展研讨。

4、社会考察。组织到改革开放的前沿、西部大开发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和革命圣地进行学习考察,了解革命传统和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

5、研修总结。围绕研修内容,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结合思想实际,每人写一份学习总结。

(三)组织领导

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教育部、总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军队院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中国社会科学院所领导、地方社会科学院院长的研修工作。中宣部负责邀请讲课人员;中央党校负责教务和后勤保障;教育部负责学员组织管理。组织研修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解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地方社会科学院研究所领导的研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教育部门和地方党校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教育部备案。

 

附:《关于组织2005年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实施方案》

                                  二OO五年一月二十五日